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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文章
2025/06/13
我看體罰
所謂的體罰,是指施教者對受教者造成嚴重的身心靈傷害。我非常反對體罰,因為學生在被師長責罵或打過之後,往往會牢記在心,甚至不願再與那位老師或家長接觸,讓彼此的感情逐漸疏遠。
上禮拜,我們班有位同學在體育課時惡作劇,故意把同學推倒,還在傳接球練習時,用球打同學的臉頰,體育老師氣得怒髮衝冠,罰他跑十圈操場。從那天開始,這位同學每當想到下一節是體育課,就會待在教室不肯出來,讓師長們也感到很困擾。針對這件事,我認為雖然許多老師覺得只要學生犯錯,罰他抄寫或跑操場就結束了;但對學生來說,那其實也像是一種懲罰,我們會覺得自己被嚴厲處置,甚至感到受傷與委屈,有時還會懷恨在心。
還有一次,我和媽媽在看新聞時,看到一名一年級的小朋友因為上學沒戴口罩,被老師狠狠打了一巴掌,臉頰紅腫,家長們都非常心疼孩子,最後,那位老師被解聘,並取消了導師資格。我認為,成為一名老師,就應該用心去教導學生,動手打人真的非常不應該。
我真心希望體罰可以永遠從教育現場消失,讓提醒取代責打,用友善的方式取代嚴厲的方法,讓孩子們真正理解教育的意義。
老師的話
立場明確,舉例具體,能從自身觀察與新聞事件出發,深入探討體罰帶來的負面影響,展現出成熟且有同理心的思考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