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品文章

2025/06/13
人不可無志
作者:許芸曼
新埔國小六年級
  世人常云:「有志者,事竟成。」心中有堅定的精神之人,往往能成功,由此可知人不可無志。
  「志」可分為兩種說法,其中之一是「志氣」的志,必須要有堅強的毅力才能克服難關。就像籃球之神——麥可喬丹每次練球都是球場上最早到,卻最晚走的,二千次投籃練習的精神,也值得我們仿效。每次比賽的空心進籃,都是經由上千次的練習,醞釀出的甜酒,啜飲後會回甘。當然,剛入口的苦澀便是練習中的低潮,只要懷著堅持的心等待,苦澀後便會迎來甘甜。藉此例子可知「志氣」的重要性。
  另一解釋就是「志向」的志,人生需要立定志向與目標,才有努力的方向。一旦失去了前進的目標,就如同一隻無頭蒼蠅在茫茫人間,漫無目的的閒晃。有位日本藝術家草間彌生確立了自身的夢想——「創作藝術」,然而當時的日本並不接受草間彌生的創作風格,但她並不氣餒,轉換跑道至美國紐約,接著深受大家喜愛,成功將作品推廣至國外。至今,草間彌生能變得家喻戶曉,不只是因為她的藝術天賦,更多的是她從一開始就建立目標。「志向」就如同燈塔,永遠指引你步上正確的道路。
  人生不只要有「志向」,還要有「志氣」,只要確立目標並有毅力的完成,就能當個成功的人。

 
老師的話
從兩個方向去談「志」,不僅論據充足,論證過程亦條理清晰、邏輯清楚,有說服力。